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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鼓楼区法院“执破一体化中心”成立揭牌

2023年03月16日 09:14:08 来源: 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

  为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实现执行制度和破产制度的优势互补,服务保障鼓楼区经济高质量发展,2月28日,徐州鼓楼区法院成立“执破一体化中心”并举行启动仪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勇和鼓楼区委副书记、副区长王成共同为“执破一体化中心”揭牌。市中院综合协调处处长曾海伟、执行裁判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杜林、区司法局副局长张芳芳、鼓楼区法院分管执行院领导和执破一体化团队成员参加启动仪式。仪式由鼓楼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学锋主持。

  启动仪式上,鼓楼区委副书记、副区长王成表示,去年9月,省委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强调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省法院对进一步深化“执破融合”改革,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提出了工作要求。近年来,鼓楼法院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完善“执转破”案件办理机制,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区法院专门设立“执破一体化中心”,推动“执破融合”工作向纵深发展,这充分表明了鼓楼法院党组敢为善为、务实落实的责任与担当。希望区法院以“执破一体化中心”成立为新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不断推动执破融合工作走深走实,走在前列。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在推动执行与破产“融理念、融资源、融手段、融效果”上下功夫,尽快实现从“执破衔接”向“执破融合”的提档升级。要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确保“执行转破产”程序转换合法、规范、有序、畅通,充分释放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实现“以破促执”“以执助破”,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要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争取税收优惠、信访维稳、公益基金、平台托底、信用修复等方面的支持,构建常态化沟通交流平台,建立府院联动长效机制。区委、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对鼓楼法院支持力度,为健全完善“执破融合”府院联动机制提供大力支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执行、破产及其他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为鼓楼区“四区”同建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李勇指出,“执破一体化中心”的建立,是贯彻省委省政府、江苏高院和徐州中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将会打破法院执行部门和破产审判部门之间的案件移送壁垒,打通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相互衔接堵点,极大地推动执转破工作由缺少互动、条块分离的单向模式,向执破互动、浑然一体的双向模式迈进,实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优势互补、程序互动,对推动鼓楼法院更好地办理执转破案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李勇要求,要主动审查,选好案件。执转破案件的启动需要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转破申请或同意法院执转破,这就需要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发现符合执转破条件的执行案件积极征求当事人意见,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等角度去向他们释法析理,由当事人在充分了解执转破对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好处和优势的前提下,自愿、自主作出选择。

  要建立机制、规范运作。机制化、规范化,是执破一体化工作稳步运行的根本保障。要针对执破一体案件的发现、审查和审理,如何运用府院联动机制确保执转破案件的办理效果,如何保障无产可破或近似于无产可破的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报酬支付等相关问题,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要精简程序,提升效率。执破一体化案件大多数可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要充分运用执行信息化的优势,在执行案件中快速穷尽执行措施、迅速依法处置资产;在破产案件中要依照最高法院、江苏高院和徐州中院关于依法快速高效审理破产案件的指导意见,采取快速选任破产管理人、依法简化送达方式、减少债权人会议次数等方法,在合法、规范的前提下,尽一切可能节省各个工作节点的时间,提升办案效率,保障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要勤于总结,多出经验。要结合执破一体化工作实际,在创新上多下功夫,对打造和发掘出的精品案例、创新做法,及时进行提炼总结,加强推广宣传,为执破一体化工作徐州法院经验,提供优质、新鲜、可复制的鼓楼素材。

  鼓楼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学锋表示,鼓楼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工作、坚定推动改革,明确工作定位、提高工作效率、贯彻改革举措,提升创新能力、紧扣特色亮点,确保品牌成效,为助力鼓楼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全市法院“执破一体化”工作水平做出应有贡献。(周秀峰 张乔)

 

[编辑: 崔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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