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旅15条”加速市场复苏
原标题:加大财税支持 丰富产品供给
“苏文旅15条”加速市场复苏
省文旅厅、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关于促进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的具体政策举措》(下称“苏文旅15条”)2月10日正式发布。
去年,全省全年接待境内外游客5.34亿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9263.82亿元,按可比口径分别达2021年的75.5%和79.4%。其中,接待国内游客5.33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9201.43亿元,分别恢复到2019年的60.9%和66.2%,高于全国18.8个和30.6个百分点。
“巩固发展恢复态势,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丰富优质产品供给,加大消费引导促进力度,持续用力推动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省文旅厅副厅长李川介绍,省文旅厅会同省财政厅评估梳理去年的存量政策、研究谋划部分增量政策,起草形成的“苏文旅15条”,包括四个方面——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安排1.16亿元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支持消费提振、产业融合、数字赋能等项目;下调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1个百分点,全年新投放项目比例不低于30%;推出“苏旅贷”专项金融产品、加大“乡旅E贷”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力度等。
丰富优质产品供给。今年计划推出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示范项目15个,示范小剧场和小剧场精品剧目各10个,乡村旅游新业态创新示范项目100个,非遗工坊30个,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项目30个,新型文旅消费项目30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5个,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30个以及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和培育项目。结合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推出10条“看百戏、游江苏”精品线路;遴选推出10条非遗主题旅游线路等。
加强消费引导和促进。举办持续到年底的2023“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省市联动举办第十四届乡村旅游节、“水韵江苏·非遗购物节”、第五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等系列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纪念馆、非遗馆等文旅场所适当延长开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和文旅消费券,打造3—5个数字人民币文旅应用集聚区。试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赴有关国家出境旅游业务,推出江苏省10条入境游精品线路。
优化消费服务环境。改造文旅场所移动支付环境,认定30个省级文旅消费便捷支付示范区。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涉企服务。出台《江苏省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等,切实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服务水平。
省财政厅科教文处副处长李蔚介绍,省财政将安排9000万元支持文旅融合建设、产业融合新业态、文旅产业平台等项目;安排2600万元对旅行社和旅游民宿进行奖补。采取补贴、奖励和贷款贴息等多种扶持方式,同时考虑到省内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项目均适度向苏北地区倾斜。同时,延续去年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优惠利率政策,当年贷款利率在2023年1月1日的一年期LPR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加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对小微文旅企业的支持力度,2023年投放的新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30%。
“为鼓励省内旅行社企业积极拓展客源市场,组织招徕更多省外游客来江苏旅游消费,今年我们将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实施奖补。”省文旅厅市场管理处(安全监管处)处长马健宣布奖补细则:奖补对象主要是组织接待省外游客业务优秀的旅行社企业,计划奖补旅行社企业100家,安排资金2100万元。申报奖补资金的必须是在江苏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企业。
另外,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省文旅厅产业发展处处长何勇表示,将从供需两端共同发力,营造更加丰富的消费场景,提供更趋多元的消费选择,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因地制宜实行门票减免,开展优惠促销活动。继续推进文旅消费支付便利化,让游客消费更便捷安心。(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