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闻 融媒产品 访谈 信息动态 推广

徐州贾汪检察:“巡回检察+分类帮教”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2023年01月30日 16:26:24 来源: 贾汪区人民检察院

  规范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巡回检察+分类帮教”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模式,以精准监督、靶向施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回正人生方向,助推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量化日常监管,创新巡回检察

  每周定位巡查、每月重点人员入户走访、每季度专项检察……2022年以来,贾汪区检察院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行程序为着力点,条目式列明监管内容,明晰监管职责,量化社区矫正规定动作,做实日常监督。

  同时,贾汪区检察院创新监督方法,探索建立基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机制,对辖区内12个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接收报到、矫正宣告、外出请假、日常考核等流程是否依法合规进行审查,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确保无脱管、漏管情形,全方位摸底社区矫正执行情况。为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和监管教育帮扶、司法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工作人员走访了辖区内217名社区矫正人员、25家企业,共收集10余条执行意见,已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完成。

  借力“外脑智库”,深化公开透明度

  “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区)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审批程序和方式。”贾汪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还主动借助“外脑”聚智赋能,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全过程“零距离”参与巡回检察工作,全面融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接受度,目前共收到代表委员意见与建议6条。

  2022年初,社区矫正对象石某因业务拓展在内蒙古注册成立一家物流公司,为便于日后经营管理,遂向区司法局申请跨省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但因两地疫情防控措施不一致导致申请迟迟未获批。为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利,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需求,贾汪区检察院举行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跨省执行地变更申请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区人民监督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并发表听证意见。最终,贾汪区检察院建议区司法局依法对石某进行执行地变更,区司法局采纳建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石某的物流公司得以正常运行,解决了当地80余人的就业问题,员工月收入达1.5万元。

  “1+N”分类帮教,靶向施治促治理

  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贾汪区检察院建立“1+N”帮教服务机制,对特殊群体进行分类建档,按照“一人一档一方案”的要求,强化特殊群体帮教转化工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优化刑罚执行环节司法措施,为接受社区矫正的民营企业人员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便利,贾汪区检察院建议司法机关将请假办理期限缩短至3天以内。目前,已监督司法局为有生产经营需要的5名企业负责人加快办理请假手续。在巡察中,贾汪区检察院还将“监督+普法”相结合,围绕企业生产安全和健康发展为主题开展法治宣讲,助力某矿粉企业在矫实际负责人排查风险隐患,积极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

  “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素质较为敏感脆弱,而未成年人因心智未成熟,也易产生极端想法,因此如何更有效地帮助她们增强法治意识、修复社会关系、重拾生活信心,也是深化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2022年10月,贾汪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成立“女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损害修复室”,通过分类定制管理和开展重点矫正,积极引导女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自立自强、自信成长,帮助其顺利度过考验期,重新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将依法能动履职,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在做好依法监督的同时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贾汪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胡莹莹表示。(杨宝琦)

  

[编辑: 沙芳如 ]
01007008001000000000000001111137112932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