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费高云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费高云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