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宿迁市委批准,宿迁市纪委监委对宿迁市水利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铸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提供帮助,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周铸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铸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铸简历
周铸,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江苏沭阳人,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沭阳县委党校教师,沭阳县委办公室综合科秘书、科长,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沭阳县陇集镇党委书记等职。2000年5月任沭阳县庙头镇党委书记;2003年12月任沭阳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2009年12月任沭阳县委常委、副县长(2011年5月兼任沭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2011年7月兼任沭阳县帮办服务中心主任);2012年2月任沭阳县委常委、沭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正县级)、沭阳县帮办服务中心主任;2015年3月任沭阳县委副书记;2021年6月任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2021年11月任宿迁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22年6月被免去宿迁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职务;2022年7月被免去宿迁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宿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