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作为公共机构,是知识传播、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的主阵地,同时也是城市公共用水大户、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水利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在各省(区、市)已建成节水型高校的基础上开展典型案例遴选工作。近日,三部委联合公布首批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名单,江苏省江南大学、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河海大学(江宁校区)、江苏大学、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5所高校案例成功入选,全国共88个高校入选。
《通知》对本次入选典型案例的节水型高校先进性作了介绍:一是节水制度健全。各高校普遍明确了节水管理机构和职责,制定了节水管理制度与措施,将节水目标纳入工作考核与表彰奖励。二是节水指标先进。高校人均年用水量优于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实现了用水分级分户计量,安装了节水型器具。三是节水氛围浓厚。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海报等进行节水宣传,积极开展以节水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演讲比赛、专题讲座等,师生节水意识不断提高。四是用水管理精细。定期巡检和维护用水设施,严格管控跑冒滴漏,用水管理记录规范,大多建设了节水信息化监控平台。五是节水设施完备。管网维护更新及时,集中浴室和开水房使用智能节水设备,大多建设了污水处理回用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六是创新市场机制。积极应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和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高校节水,发挥高校科研和人才优势,开展节水技术设备研发推广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充分发挥节水型高校的标杆示范作用,对典型案例的经验做法和成熟技术进行宣传与推广,深入推动本地区高校节约用水工作。各高校要主动学习、积极借鉴,切实提升节水水平,形成对标杆、学榜样、争先进的良好局面。(徐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