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一电信网络诈骗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2022年09月07日 15:19:40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庭

  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同时发布十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由通州法院一审审理的被告人罗欢、郑坦星等二十一人诈骗案入选。

  2018年以来,黄某某组织数百人在柬埔寨、蒙古等国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形成犯罪集团,该诈骗集团设立业务、技术、后勤、后台服务等多个部门。其中,业务部门负责寻找被害人,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到虚假交易平台投资。后台服务部门接单后,通过制造行情下跌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该犯罪集团诈骗被害人钱财共计6亿余元。2019年3月至10月,被告人罗欢、王亚菲等19人先后加入该集团的后台服务部门,罗欢任后台服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王亚菲系后台服务部门的骨干成员,负责安排代理和接单人员对接等工作;其余被告人分别负责钱款统计、客服、接单等工作。罗欢等人涉案诈骗金额1.7亿余元。被告人郑坦星、郑文2人系地下钱庄人员,明知罗欢等人实施诈骗,仍长期将银行卡提供给罗欢等人使用,并对罗欢等人诈骗钱款进行转移。

  本案由通州法院一审,南通中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欢等人明知犯罪集团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积极参加,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欢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亚菲、郑坦星等人十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州法院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40件135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874.37万余元。该典型案例中,通州法院对负责后台服务的负责人罗欢、骨干成员王亚菲、地下钱庄人员郑坦星依法认定为主犯,均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体现了对电信网络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依法严惩的方针。

  下一步,通州法院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引向深入,坚持严厉打击、依法办案,打防结合、防范为先,做到末端惩治和源头防控双管齐下。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全力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链条,深度铲除周边“黑灰产”。(钱睿)

[编辑: 王孝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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