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个“种业振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

2022年07月26日 18:57:59 来源: 江苏省农科院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7月26日,在种业振兴知识产权保护基地揭牌暨种业振兴战略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江苏首个“种业振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该基地由江苏省农科院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

  会上,江苏省农科院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加强种业科研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培养与种业有关的专业法律人才,提供高质量的种业司法服务,提升植物新品种审判中有关技术问题的专业度,共同服务更高水平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为农业提质、农民增收、绿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建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围绕种业领域的最新科技、法律等相关问题进行定期沟通;联合开展种业知识产权课题研究,共享研究资料和研究成果。建立种业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专家库。建立种业保护法律人才培养机制,进行植物新品种权方面的专业培训等。

  据介绍,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猛发展,在规模化种植面积扩大、用种量增多的背景下,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主要呈现侵权主体扩展延伸、侵权行为表现各异、侵权品种类型多样等特点。“通过将农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单位和司法保护单位结合起来是‘双赢’的局面,双方可以相互促进、相互协调。我院能为知识产权的司法审判提供原始技术上的支持,比如给法官提供种业技术、鉴定方面的支持,提高审判准确度、结案率,更具有威慑力。同时,也能提高我院种业专业人才在法律专业意识,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江苏省农科院成果转化处负责人介绍,对知识产权创造单位来说,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他们可以更全身心地开展好品种选育和推广,让农民放心种。另外,此举还可以净化种业市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江苏省农科院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冒用省农科院名义、违规虚假宣传等侵权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在种业知识产权方面,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开展了多方面合作,共同组织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研讨会、选派专家赴法院讲授育种技术,并在涉及省农科院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提供了专业意见,有效保护了省农科院知识产权。其中,“南粳9108”“苏翠1号”“宁麦13”等侵权案分别入选最高法院公报案例、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国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及江苏法院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为省农科院植物新品种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渊)

[编辑: 王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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