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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涉企社矫对象既“出得去”又“管得住”

2022年07月01日 09:57:31 来源: 常州日报

  原标题:武进区设立人性化审批、管理、销假制度 让涉企社矫对象既“出得去”又“管得住”

  “如今,外地的招标一单接一单,多亏你们帮我解决了请假的大问题,让我的企业也活了过来。”记者6月22日从武进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在对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回访时,企业经营者老吕拿出一叠订货单,激动地说了这些话。

  48岁的老吕经营一家锻造公司,年产值达7000多万元。2019年,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老吕被判缓刑后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需频繁跨市,担心因经常请假影响表现评估,老吕放弃了不少生意,导致企业一度陷入困境。

  一通来自检察机关的电话让他重拾信心:“检察官重点给我介绍了请销假制度,这真是及时雨。”老吕说,向检察机关详细了解请假外出的政策后,他立即备齐资料,向司法所提出请假申请,不仅在1天内就办完了手续,还获批准如因突发情况需出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在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武进区有民营企业近6万家,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4.6%。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解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企业发展需求的矛盾,近年来,武进区检察院主动联系武进区司法局开展专项调研,深入了解全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真实经营情况、外出经营请销假等方面的诉求。

  “‘出去难’是最集中的一个问题,如何为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开通外出审批的‘绿色通道’,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武进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谈小锋介绍,在走访调研中,在矫人员普遍反映,因请销假审批繁琐导致外出受限,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了一定影响。为此,该院与武进区司法局多次深入研讨,于2020年共同出台了《武进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实施条例的会议纪要》,探索用人性化的审批、管理、销假等方式解决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经营问题。

  检察机关一方面综合评估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案情、矫正期间的表现、企业经营情况、请假需求等事实,认定是否适用审批“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对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与事由、申请方式、审批流程以及请假模式等进行细化。例如,像老吕这样需经常跨区往来工作的人员,经司法局批准,可按季度或半年度审批。同时,该院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将批准外出的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采取电话联络、实时视频等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并委托目的地司法局协助管理,保证“出得去”也“管得住”。

  据介绍,自该纪要实施以来,武进区共审批办理176名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因生产经营临时赴外地请假申请,核准经常跨区域活动33人,无一例违法审批外出、脱管漏管问题发生。“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融入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请假外出这件‘小事’变得不难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这件‘大事’也就更容易了。”武进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娟说。(徐丹 夏丹)

  

[编辑: 孙馥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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