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任免名单
6月29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长盛蕾、副市长于贵平,市监委主任李文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拟任职人员代表进行了供职发言;白云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本次人事任免名单如下: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9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夏思军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接受陈志良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韩雪琴同志为常州市商务局局长;
任命岳军同志为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石旭涌同志的常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胥亚伟同志的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9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储玮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阮琳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晓燕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建华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苏高中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唐家中同志为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超同志的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丁飞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立春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佳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蒋小英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星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曾璜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郑仪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周琪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驰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王炯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高立群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唐凯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夏慧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葛峰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高妍彦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黄冬梅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横山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连求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琪、陈陶麟、朱正生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汪杏芬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洪成、潘国华、强亚凤、谈小敏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玖霖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谢国富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尤之毅、查永丰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蔡永岗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李浩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乐平、吴小红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俊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