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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7月1日放暑假

2022年06月24日 11:48:20 来源: 常州日报

  22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开学上课。

  各地各校原则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得组织任何形式讲授新课的集体教学活动,不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师生员工暑假期间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确需离常出行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并按照出行目的地有关防控政策落实相关要求。开学前14天,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健康监测,并在返校时提交。

  各地各校要切实将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延伸到假期,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中小学校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供师生自主学习使用。

  各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控制。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认真批改、及时反馈。鼓励各地实施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利用有效载体对学生体育锻炼进行指导和监督。

  暑假期间,学校要深入开展教师“大家访”活动,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家访等形式,经常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开学后两周内,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考试。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坚决制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招收“借读生”“旁听生”,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各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力度,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学校组织补课、教师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专门教育,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违规补课现象的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另悉,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初定为1月1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初定为2月6日。(毛翠娥 尤佳)

 

[编辑: 崔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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