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入农户家中 一男子被判刑

2022年06月23日 11:30:14 来源: 海安市人民法院

  海安一男子酒后开车竟撞入农户家中,造成不小损失。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周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12月一天凌晨,周某饮酒后驾驶车辆沿海安市胡青线由北向南行驶,至胡集某地段时,因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且酒后意识不清,所驾车辆竟驶入当地村民黄某家的附属用房内,造成附属用房及薛某放在屋内的设施、季某停放在该房屋内的小型轿车受损。事故发生后,薛某向公安机关报警以致案发。周某明知他人报警,仍滞留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了自己酒后驾驶并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经海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周某应当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鉴定,此次事故损失合计人民币45630元。经检验,周某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8mg/100ml。案发后,周某赔偿了黄某、薛某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另查明,周某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海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报警,滞留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视为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沈星杏 张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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