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某电梯公司就其与某商场担保合同纠纷于2013年申请执行,标的额300万元。但因抵押房产位于国有划拨土地之上,不具备产权变更条件,案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随后,三级法院通过提级执行、协同执行,电梯公司分得执行款25万余元。因剩余债权未能清偿,2021年5月17日,申请执行人电梯公司向南通崇川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处置抵押房产。
执行人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对立情绪激烈,均多次向上级法院信访,且涉及企业改制、国有划拨土地变更等问题,决定先将案件外围情况调查清楚,为下一步开展执行工作打好基础。
执行人员到公安局、人社局、商务局等部门调取涉案财产信息以及企业改制相关情况,并多次实地勘查。经过调查,承办法官发现因涉案抵押房产位于国有划拨土地之上,如进行司法拍卖,仅能拍卖房产,且涉案房产内还有企业职工需要腾空安置,进行强制司法拍卖并不是执结案件的“最优解”。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客观陈述现状事实,分析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分期支付案款。
近日,被执行人按期支付了最后一期款项,案件顺利执结,一起折腾了近十年的执行信访纠纷实质性化解,划上圆满句号。
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崇川法院执行局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涉企执行信访为重点,全面排查梳理涉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统筹推进执行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何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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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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