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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大措施鼓励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2022年06月15日 16:52:49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6月15日电(文静)15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四个方面共十条具体举措,主动回应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融资生态,切实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可得性,有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会上,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洪林表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数量大、分布广、信用记录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尤其是受疫情的影响冲击更为明显,需要宏观政策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引导融资担保、信贷等金融资源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渡过暂时难关、恢复健康发展的融资需求。《通知》的出台,主动回应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融资生态,切实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可得性,有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有助于市场主体增信心、稳预期、谋发展。

  在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其中,对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和占比保持较快增长、担保费率持续降低的,适当上浮补偿比例,并试点对支持小微、“三农”、科技创新成效显著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偿,更好满足小微、“三农”、科技创新领域不断发展的融资需求。

  徐洪林介绍,在鼓励合作创新和科技赋能方面,《通知》提出要突出正向引导激励。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作用方面,《通知》提出要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其中,强化支小支农定位,重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准公共属性、保本微利运行、支小支农主业和“四个不得”要求,鼓励优先为首贷户贷款等提供担保;加快再担保体系建设,发挥省信保集团再担保机构纽带作用和示范效应,着力构建覆盖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支小支农业务为主的再担保体系等。在明确工作责任分工方面,《通知》提出要落实各方责任。下一步,江苏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通知》尽快落地见效。

  《通知》的出台,对加强江苏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支小支农作用,更好支持融资担保体系赋能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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