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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赣榆区检察院举办增殖放流活动

2022年06月08日 07:35:53 来源: 新华日报

  原标题:督促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赣榆区检察院举办增殖放流活动

  “世界海洋日”“全国海洋宣传日”到来之际,6月7日上午,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州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内,赣榆区检察院举办祁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公益案增殖放流活动,督促案件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将价值150万元的200万尾黄姑鱼和半滑舌鳎鱼鱼苗放流入海。

  2019年5月至7月,祁某某等人在明知是黄海禁渔期的情况下,使用国家禁用渔具拖曳泵吸耙刺在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石桥镇、柘汪镇附近海域非法捕捞花蛤苗56.8万余斤。该起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2019年12月4日,赣榆区检察院以祁某某等24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灌南县法院提起公诉,并于2020年4月15日向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24名被告人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并承担241万余元的生态资源损失赔偿费用。

  2020年12月31日,灌南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24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刑罚,没收涉案捕捞渔具;因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海洋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费用共计241万余元,由24名被告人在各自造成损失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赵芳 孟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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