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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新规:不文明养犬行为将被处罚

2022年05月25日 11:57:19 来源: 通州区委宣传部

  《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明确了6种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条例》,不文明养犬行为将会受到处罚。其中,携犬出户不系犬绳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携犬出户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携犬进入学校、医院、文化艺术场馆、体育场馆、商场、饭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携犬乘坐电梯不采取怀抱犬只、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犬袋等措施避让他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禁养区内饲养禁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我区对养犬的数量、品种有哪些要求?关于饲养数量的问题,目前我区作出了每户限养一条犬的规定。如果家中已经饲养两条或以上犬只的,养犬人必须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给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饲养,或者送交当地犬类管理办公室。对“不免疫不登记的犬只”,如果主人把犬只关押在家中当作黑户犬,发现后将按照规定予以收容。对饲养犬类的种类,除了大型犬和烈性犬禁养外,其他犬都可以饲养。大型犬限制身高在60厘米,烈性犬列举了42种。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体型认定标准由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政府主导、公众参与、联动共管”的模式,目前我区各镇(街道)均已组建犬类专业管理队伍,配备犬只收容车辆和捕犬工具,负责辖区的流浪犬收容工作。居民如果发现流浪犬,可以直接拨打区犬类管理办公室电话86020378或110,专业捕犬人员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沈慧 王媛媛)

 

[编辑: 孙馥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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