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法院探索“门诊式”庭审,铺就道交案件“快车道”

2022年05月18日 20:31:15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5月12日下午,海门法院三厂法庭的诉讼服务大厅里坐满了等候开庭的当事人,三厂法庭首次尝试“门诊式”开庭,半天集中审理5个案件,最终2个案件当庭调解、送达调解书;3个案件当庭判决、送达判决书,每个案件平均用时15分钟左右。

  什么是“门诊式”庭审

  为优化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三厂法庭在专业化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过程中,针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无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的案件,探索“门诊式”庭审。

  所谓“门诊式”庭审,是指开庭类似于医生按排号依次看病,几个案件一个接一个集中庭审的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庭审流程简化。法庭纪律在庭审间隙系统自动播放,庭审时不再宣布,庭前做好核对当事人信息工作。

  争议焦点诉前化。结合交通事故案件诉前调解,在调解中即将双方的争议焦点通过要素表固定下来,庭审时只需要对争议焦点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

  裁判文书表格化。使用表格式裁判文书,法庭辩论结束,法官当即可制作好文书,当庭送达。

  如何实现“门诊式”庭审

  案件鉴定在诉前

  交通事故案件80%的案件涉及伤残鉴定,审理中,被告时常在开庭时提交重新鉴定申请,导致案件审理天数延长,无形中延长了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时间。因此三厂法庭在交通事故案件诉前调解中,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的同时一并发出告知书,要求如需提出重新鉴定、用药合理性、参与度等鉴定,必须在收到材料10日内提起,一律将鉴定问题解决在诉前。

  诉前调解确定要素表

  诉前调解中,调解员(法官助理)通过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填写要素式表格,将无争议事实和主要争议焦点记录下来,立案后,将符合“门诊式”庭审的案件精准分流给速裁团队集中开庭,打造“流水式”对接模式。同时,法官也能通过要素表归纳案件主要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庭,并可提前草拟文书无争议部分内容。

  有的放矢,集中开庭

  在上述两步的基础上,法官在庭前通过调解中的“要素式”表格,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审理重点放在争议问题的举证、质证、辩论环节,庭审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庭审效率。

  创新表格式文书当庭宣判

  法官在庭审后,根据庭审情况,将法院认定的各项金额填写进表格中,再根据责任分配,计算出各方承担的赔偿数额,文书当即就可制作完成,并当庭宣判。

  随着交通事故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人案矛盾日益突出,交通事故案件审理模式的优化迫在眉睫,此次尝试“门诊式”庭审就是三厂法庭打开审理新格局的一个开端,后期将在不断改进、优化的基础上在全庭推广,最大限度将简单案件快速解决,使得多数简单案件实行当庭宣判、送达文书,真正契合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司法改革趋势,在节省大量的司法资源同时,也让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乘上快车道。(舒天予)

[编辑: 孙馥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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