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水晶雕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位于江苏东海县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展陈面积3860平方米,设9个展厅。是东海水晶雕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中心。
东海水晶雕刻国家级非遗展览馆内部效果图
为做好展览馆展品布展工作,丰富非遗展品,弘扬水晶文化,近日,东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发布《关于东海水晶雕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展品征集活动的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能够反映水晶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工具、附属物、生活方式、文学艺术、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精神图腾等方面的实物和文献资料。
东海水晶雕刻国家级非遗展览馆内部效果图
一、征集范围:
1、水晶文学类。能够反映水晶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的文学故事、杂志、书籍等;
2、水晶影视作品。与水晶相关的水晶影视作品拷贝、剧本等;
3、水晶制作工具。与水晶作品雕刻、制作等相关的一切器具、工具;
4、水晶赏石类作品。愿意在展馆展示、捐赠的天然水晶赏石作品;
5、水晶雕刻作品。愿意在展馆展示、捐赠的水晶雕刻作品。
二、征集方式
1.接受社会或个人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持有人将展品无偿捐赠给展馆,对于重要和经济价值较高的非遗展品,可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复制原件。对个人持有的家传非遗展品或流动、流通非遗展品,根据本次展厅布设需要和本人意愿,可采取对原件复制的方式予以展出。
3.借展。持有人自愿无偿把展品放在展馆展览,展馆负责展览期间展品的安全。
4.购买。根据展馆馆藏和布展需求,按照公平、合理、合法原则,对归属于个人和集体的物品按市场价格收购。
5.寄存。个人或集体可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展馆委托管理,展馆无偿做好科学防护,在征得寄存人同意的前提下可合理使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对确定征集的展品,东海县非遗保护中心将颁发收藏证书,并对征集的非遗展品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展品档案,在该展品陈列展出或公开出版图录时注明捐赠者。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征集,长期有效。第一次征集时间至6月15日。
四、征集要求
1.保证非遗展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非遗展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2.提供人所提供的非遗展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展品。
联系人:张新会 陈乔
电话:0518-87213803
手机:13961326096 1538026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