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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保局公布2022年12项民生实事

2022年05月12日 12:16:32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5月12日电(记者邱冰清)11日,记者从江苏省医保局召开的全省医保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该局在开展集体调研、梳理医保部门信访热点问题、组织专家座谈等基础上,围绕政策类、公共服务类、维护群众权益类等确定了2022年12项医保民生实事项目。

  聚焦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医保权益

  针对省内不同统筹地区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差异大、待遇水平不均衡的问题,江苏省医保局在梳理各统筹地区门诊特殊病政策基础上,建立全省统一的覆盖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保障制度。一方面,统一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采取“X+N”的方式,将适合门诊治疗且费用相对较高的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纳入全省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的同时,允许各市在统一病种之外保留原有已纳入保障病种。另一方面适当提高门诊特殊病患者医保待遇,门诊特殊病患者在门诊治疗参照住院待遇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统一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待遇政策,保障急诊费用报销。针对部分门(急)诊诊疗后需要转住院或在门(急)诊抢救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在不同统筹地区待遇政策差异较大的问题,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统一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待遇政策,保障急诊费用报销,对省内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报销政策进行统一,对因急诊、急诊转住院、抢救等情形的医保待遇政策进行规范,促进门(急)诊与住院医疗保障待遇相衔接,保障相关门(急)诊患者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

  在总结罕见病用药保障运行机制的基础上,研究扩大江苏的罕见病用药保障范围,优化罕见病医保公共服务,减轻特殊重大疾病患者的用药负担。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群众使用医保药品权益

  针对群众举报投诉欺诈骗保行为渠道还不规范、便捷,响应及时、公开透明的举报投诉办理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江苏建设统一了医保基金举报投诉接听热线及线索处理平台,通过全省统一的12393热线受理医保基金举报投诉,建设全省统一的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平台实现统一受理、分级处理、全程跟踪、阳光执法,真正做到“一个号码受理、一个渠道转办、一个平台反馈”。实现全省医保基金投诉举报线索有案必查、有案必办、有案必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切实守护好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针对部分参保患者购买处方药还需在医院和药店间来回奔波,处方流转合理性、合规性缺乏监管,药店购买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药品不能直接刷卡结算等问题,建设全省统一入口的处方流转平台,实现处方药,尤其是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药品处方流转、费用结算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全流程跟踪管理。参保患者在江苏定点零售药店与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待遇相同,让参保群众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同时,为更好帮助省内异地就医人员购买和使用国谈药,开通异地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服务,实现异地就医人员在省内备案地定点医药机构购买使用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药品直接刷卡结算。

  针对国家谈判药、集采药等在基层落地难的问题,在乡镇(街道)遴选硬件条件较好、管理安全规范、服务优质的基层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医保便民药店”,通过允许医保便民药店参与国家和省药品集采、签订专项医保协议等方式,推动医保便民药店向基层群众提供国家和省集采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实施“零差价”销售,让基层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可用上质优价宜的国家集采药品。

  此外,针对部分药品耗材价格虚高,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聚焦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性与替代性强、群众密切关注的品种,江苏省医保局将在2022年组织4轮省级药品、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切实降低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推进治理创新,打通医保政策待遇落地“最后一公里”

  针对医保零星报销业务涉及主体多、流程复杂,办理流程不够统一、审核流程不够规范、办理渠道不够便捷、办理过程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推动建设江苏全省统一的零星报销入口。将在“江苏医保云”中单设“零星报销”功能模块,实现零星报销“零跑腿”并能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办结后平台即时发送手机短信,提示关注资金到账情况等信息。同时,进一步统一规范全省医保零星报销办理流程、审核权限,强化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对单次门诊小额费用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推动实现参保人员办理零星报销“即来即转、快审快办”。

  针对群众因各种原因未参保、断保和停保,从而影响医保待遇享受的问题,推动实现对参保群众提供分类及时提醒服务、精准推送全覆盖。一是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间,向全体户籍居民发送参保一封信或短信,提醒在缴费期内及时参保。在集中缴费期最后一个月,对尚未参保群众实行精准推送提醒。二是对灵活就业人员当月断保,按周至少发3条提示短信,并同步将相关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三是对用人单位出现断缴情况时,以书面通知或医保平台信息提示告知用人单位,通过短信提示告知参保人员,同步推送相关信息至税务部门。

  针对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备案还不够便捷等问题,取消异地长期居住(工作、生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开通参保地和备案地双向刷卡直接结算等服务。异地长期居住(工作、生活)人员(一般指半年以上)异地就医实施承诺制备案,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单位派遣证等材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因工作、生活需要可在多个生活地同时备案,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就医均可直接结算。进一步扩展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和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全部能够提供职工医保省内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服务。在江苏设区市范围内实施统一的分级诊疗政策,实现市区内流动就医“无障碍”。

  纵深推进江苏“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扩大示范点建设范围,提升服务内涵。参保群众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至少13项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就近办”“身边办”。

  针对参保群众看病就医仍以传统线下支付方式为主,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缴费候诊的问题,将在江苏医保云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网上预约挂号。加快推动医保骨干系统上线应用,重点建成全省医保移动支付中心、医保电子凭证中心和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拓展核心业务系统应用场景,在定点医药机构推广应用,实现身份认证、医保支付、处方流转线上办理,开通诊间支付、床边支付等“互联网+医保”服务,解决参保群众就医过程中来回跑腿、排队等待的烦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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