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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同比上升4成

2022年04月25日 14:31:37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4月25日电(虞启忠)4月25日上午,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同时发布了2021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1年,江苏法院受理与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均大幅上升,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5878件,同比上升44.27%,其中民事案件35034件,刑事案件710件,行政案件134件;审结29441件,同比上升41.14%,其中民事案件28792件,刑事案件542件,行政案件107件。

  知识产权案件呈现新特点

  据了解,2021年,江苏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从精品案例数和服判息诉率来看,江苏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认可度较高。江苏法院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等数量,以及优秀裁判文书数量均居全国前列。一、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分别为90.47%、97.79%。

  从案件类型来看,涉著作权、商标权纠纷占比遥遥领先,竞争类、技术类案件增幅明显。在新收的28812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涉著作权纠纷12582件,同比增长66.89%,占44%;涉商标权纠纷11304件,同比增长51.69%,占39%。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纠纷524件,同比增长50.14%。涉技术类案件2868件,同比增长29.2%。涉植物新品种案件75件,同比翻一番。

  从地区分布来看,案件类型与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科技创新能力等紧密相关。新收案件大部分仍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南京、苏州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占全省47.51%。案件具体类型与地区行业特色和产业集群紧密关联。南京、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涉技术类权属、侵权案件多发。无锡、镇江地理标志丰富,相关案件较多。扬州涉路灯外观设计案件较多。

  涉互联网领域新类型纠纷频发。涉及如微信账号交易侵权性质认定、3D模型文件作品认定及演绎者的权利边界、强制“二选一”等新类型纠纷开始出现,涉短视频作品侵权纠纷持续增多。2021年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4397件,同比增长124.11%。

  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保持高位。新收一审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19件,同比基本持平,较2019年增加103.32%。越来越多的外方权利人主动选择到江苏法院起诉。江苏法院日益成为当事人信赖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量因新旧法衔接呈现阶段性减少。刑法修正案调整了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定罪标准及刑期,影响部分刑事案件的立案和起诉,导致新收刑事一审案件数量近五年来首次下降,为487件,同比减少25.08%,其中涉商标权刑事案件462件,涉著作权刑事案件22件。

  知识产权案例入选典型案例数居全国前列

  本次共发布江苏法院2021年审结的1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民事8件,刑事2件;1件入选中国法院十大案件、4件入选50件典型案例。

  案例1严厉惩治农业技术服务提供者在种粮大户等参加的微信群中,组织销售白皮包装侵权种子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权利人300万元赔偿请求,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布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及2021年度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案例2通过比较专利产品与现有同类产品的“输送故障率差”,计算出涉案专利在被控侵权产品中的技术贡献率,并以此精准确定赔偿数额306万元。该案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案例。

  案例3、4为两起侵害商标权案例,其中案例3严厉惩处了侵权人恶意抢注、囤积商标并通过特许经营扩大侵权规模的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权利人1500万元损害赔偿请求。该案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案例。案例4认定将他人商标与自己高知名度商标捆绑使用导致正向混淆和反向混淆构成侵权,系在同一案件中认定同时存在正反向混淆的典型案例,进一步丰富了商标侵权混淆理论与实践。

  案例5、6、7是三起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例。案例5涉及“美团”设置不合理条件迫使商户仅与其合作的互联网经营行为,即平台强制商户“二选一”。法院依法认定“美团”平台运营方阻碍商户与“饿了么”等平台合作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入选202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案例6涉及微信账号违法交易、辅助注册、辅助解封等互联网行为,系全国首例判决认定提供微信账号交易及辅助注册、辅助解封等场所及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有利于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互联网经营秩序,推动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案例7涉及突破微信平台规则限制、实施诱导分享等互联网行为,依法认定被告涉案行为干扰、破坏了微信平台正常运营,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于促进互联网产业开放、安全、健康发展等具有积极的社会效应。

  案例8涉及《神偷奶爸》“小黄人”卡通形象著作权被侵害,法院依权利人申请出具国内首个针对卡通形象及衍生品许可领域行为禁令,并根据侵权人自行宣传的经营业绩计算确定500万元损害赔偿额。外商盛赞江苏法院对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卓越贡献。

  案例9、10为两起刑事案例,均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案例。案例9是“童话大王”郑渊洁实名举报的特大制作、销售盗版图书案,系2019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严厉打击了专业化、链条式违法大规模出版盗版图书的犯罪行为,被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评为“2020年度十大版权热点案件”。案例10涉及恶意破解他人芯片、复制其中软件,大量生产销售侵权芯片的犯罪行为,在刑法未规定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犯罪形态的情况下,依据刑法217条认定被告人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充分保护芯片中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固化于其中的计算机程序,推动芯片产业创新发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江苏法院将深入落实最严格保护理念,不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同时,切实担当作为,围绕推动实现种业振兴加强农业植物品种权保护、围绕助推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围绕助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围绕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围绕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开展司法协作,努力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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