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家长日常对未成年人疏于监管,对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负有一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规定,江阴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助力家长提升监护能力。
系统全面调查,查明监护不力与犯罪间的因果关系。在审理过程中,江阴法院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等开展补充调查,经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家长多次沟通了解,找出家长在监护方面的薄弱环节,家长没有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原因之一。
找准教育契机,实现家长反省与未成年人悔悟相结合。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与公诉人适时开展法庭教育,既让未成年被告人深刻悔悟自己的罪行,也意识到不听从家长管教带来的恶果;既让家长正确面对犯罪,也意识到自身存在的疏忽与今后努力的方向。
联合督促监督,因地制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庭审结束后,法官、公诉人联合向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发出的督促监护令,明确指出了监护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要更加关心、科学管教的意见,并委托社工机构对杨某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考虑到地域等问题,法官、公诉人、社工在开展线下指导后,联合商定后续的远程指导方案,力求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张迅寒 卢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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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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