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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散布疫情谣言?依法查处!

2022年04月09日 19:56:37 来源: 宜兴发布

  当前,宜兴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持之以恒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但有个别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针对制造、传播涉疫谣言等行为,宜兴警方加大打击处理力度。日前,宜兴警方通报了制造、传播涉疫谣言的违法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群众往往会被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媒体中所谓的“据说”“听说”搅得心烦意乱,甚至出现恐慌情绪,与之伴随的还有极个别人不负责任发布未经核实的谣言信息,而一些群友自以为“善意提醒”实际上都是在变相散布谣言,发布的不实信息很容易在互联网中造成传播,一不小心便可“三人成虎”。

  相关案例

  案例1:

  3月31日上午7时许,杨巷镇市民潘某在微信群散布谣言称:“宜兴高速路口,有一工作人员检测阳性,目前还没有通报。”

  案例2:

  4月2日下午4时许,周铁镇市民许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宜兴有五个镇有阳性。”

  案例3:

  4月4日晚6时许,官林镇一市民唐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宜兴又一个阳性”等不实信息。

  案例4:

  4月7日,居住在太华镇的安徽籍男子马某某在网络上编造散布“宜兴从上海接收一万多阳性病例”的谣言。经审理,马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市公安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5:

  4月8日,周铁镇居民贺某某在微信群发布不实信息称:“上海投毒江苏浙江。现己确认,我老家县级市宜兴居然也分派了1400名阳性或无症状感染者……”。随即,市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经审理,贺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市公安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微信群也不是私密空间。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也请广大“群主”自觉担起社会责任,不让微信群成为谣言的“发酵池”。散布谣言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和措施,市民可通过官方渠道了解信息,对看到的未经核实的信息一定要理智对待,不盲目相信,更不随意转发。

  全民战“疫”时,莫让“谣言病毒”再起!在宜兴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抗疫的关键阶段,请广大市民、网友从官方渠道获取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添乱”也是一种助力,一起为战“疫”加油助威!(刘思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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