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发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
原标题:镇江市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13号通告(病例信息)
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3号通告(病例信息)
3月29日晚,我市扬中市在“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初筛呈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1)。3月30日凌晨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筛查,1人初筛呈阳性,扬中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以下简称确诊病例1),2人已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诊治。
镇江市、扬中市两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立即启动,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对各类相关人员排查、检测、管控及环境样本采集检测等工作。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的人员,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并积极配合各类场所测温验码工作。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