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苏要闻 融媒产品 图片 访谈 直播 信息动态 推广
新华网 > > 正文

江苏盱眙:发出首条《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2年01月04日 15:09:06 来源: 现代快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条、第十四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到盱眙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1月1日,盱眙法院科技法庭内,该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婷向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父亲徐某宣读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淮安市盱眙法院经调查发现,该案未成年人王某(化姓)的父母没有积极履行监护职责,没有对孩子进行适当的家庭教育,放任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法院遂向孩子的父母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意识,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后,盱眙法院还联合盱眙县妇女联合会举办了第一期盱眙法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培训班,邀请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对王某的父母如何进行家庭教育专项辅导,并对孩子以后的职业规划给予专业指导,为其补上了“作为父母,依法应当承担实施家庭教育职责”的法治教育课。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盱眙法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为契机,不断加强与县妇女联合会、县关工委、团县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黄舒 李子璇)

 

01007008001000000000000001111137112823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