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沈剑荣辞去南京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30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沈剑荣辞去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30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颖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马淑敏(女)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束建民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步国旬的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陈雷(女)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30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李文青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任命汪冬宁为南京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决定任命夏海鸣为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范慧娟(女)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陈友明为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张雁宁为南京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钱锋的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徐俊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尹军的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1年12月30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顾华春、沈营江为南京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30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陶红(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李飞鸽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周晔(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周家明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军(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丁钰(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宋振敏(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钱俊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马兆富、王千、王晶晶(女)、李映碧(女)、李喆(女)、杨晓婷(女)、汪光骞(女)、张林球、武艳艳(女)、周晓、钟梦遥(女)、崔鸣、焦明明、朱宁吉(女)、胡韡(女)、曹薇(女)、李文达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邢黎(女)、宋环(女)、张岚(女)、周文兰(女)、胡百芷(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杭鸣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劲松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栗娟(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胜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沈通(女)、郭正道、罗建华(女)、刘干、张广永、吴勇、王晓燕(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30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进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潘科明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罗琦、胡彬华、毛志成、曹琼(女)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蒋晓春(女)、李少春、张勇、徐志坚、李东民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余红(女)的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