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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检察:开展剥夺政治权利专项检察服务 保障人大换届选举

2021年12月11日 15:38:24 来源: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涂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羁押,目前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准予涂某在被羁押期间行使选举权利。请依法对涂某的选举权予以保障。”日前,海安市检察院向涂某羁押地派出所送达了《准予行使选举权利证明书》。

  今年恰逢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为服务保障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自10月以来,海安市检察院开展剥夺政治权利专项检察活动,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行使。

  针对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该院对目前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逐一排查分析,共排查出符合选举条件21人,及时向羁押地公安机关出具《准予行使选举权利证明书》,保障他们按期参加选举;对2名因涉嫌故意杀人或涉邪教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仔细审查公安机关建议对其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报告书后,向其户籍所在地选举委员会寄送《停止行使选举权利决定书》,决定停止行使他们的选举权利。

  与此同时,该院对全市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罪犯进行全面核查,走访了25名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罪犯所在地村委,核实选举人与被选举人名单,以及公安机关是否明确告知村委被剥权罪犯等情况。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有效地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进入选举或被选举人名单,对1名被提前恢复政治权利的罪犯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及时撤销《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同时停止其行使选举权。

  为进一步提高对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法院的刑事判决得到有效执行,11月,海安市检察院与海安市公安局会签了《对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人员监管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共14条,对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人员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自职责。该办法填补了海安市在剥夺政治权利监管领域的空白,实现了监管与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对于扫除监外执行盲点、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海安市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剥夺政治权利专项检察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权威性、严肃性。(赵晓倩 陆吟秋)

[编辑: 唐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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