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苏要闻 融媒产品 图片 访谈 直播 信息动态 推广
新华网 > > 正文

江苏首个普惠型商业补充医保即将上线

2021年11月25日 07:34:49 来源: 南京晨报

  原标题:“江苏医惠保1号”能预约啦!

  江苏首个普惠型商业补充医保即将上线

  记者从江苏省医保局获悉,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江苏在全省推行首个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补充衔接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江苏医惠保1号。该产品面向江苏所有参保人员,不限参保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均可参保。

  据了解,“江苏医惠保1号”将于12月初正式上线。即日起,参保人可通过搜索微信公众号“江苏医惠保1号”进行参保预约。

  作为江苏首个普惠型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江苏医惠保1号”产品具有四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普惠性,产品面向江苏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价格普惠适宜;

  二是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并突破医保目录,切实发挥商业医疗保险对基本医保待遇范围外的补充和再保障功能;

  三是覆盖人群广,产品不限参保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均可以购买;

  四是提供多重保障,产品提供保障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的部分,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以外自费的部分,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以及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

  在具体的保障方面,“江苏医惠保1号”能提供四重保障:

  一、保障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的部分,重点保障住院、门特治疗以及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保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较高部分。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1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6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7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二、保障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以外的部分。重点保障住院和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外自费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有效减轻患者医保目录外费用负担。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6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三、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为切实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对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包括免赔额1万元和2万元在内的自付和自费总费用)。该项保障责任免赔额5万元,赔付比例为45%,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四、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产品将根据合同约定,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医惠保1号”参保不限制既往病史。以往,商业健康保险一般不允许有既往病史的人员投保,或投保相关疾病医疗费用不予赔付。“江苏医惠保1号”打破了既往病史的限制,既往病史人员不仅可以投保,相关费用也可以得到赔付(赔付比例相比非既往病史人员仅下降10个百分点)。“江苏医惠保1号”对“既往病史”的认定,从“病种”认定改为“费用”认定,即购买日期前两年内(也就是2020年和2021年这两年内),享受江苏省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医保大病保险待遇的人群,为既往病史参保人员。

  首次购买江苏医惠保1号产品时为非既往病史患者,之后连续参保的,按非既往病史患者享受赔付待遇。

  “江苏医惠保1号”价格为158元。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为集中投保期,在此期间购买产品的参保人员,次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鉴于今年首次推出,集中投保期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目前该产品已经进入推进实施期,预计12月初正式发布后接受投保。江苏省所有参保人员可通过“江苏医惠保1号”微信公众号在线投保,也可以通过11家保险公司APP或线下销售渠道投保。

  参保人员可通过登录“江苏医惠保1号”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理赔;也可以在11家保险公司营业点申请理赔。(黄红芳)

010070080010000000000000011111121128097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