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常州市委批准,常州市纪委监委对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副处级检察员张光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光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和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收受巨额贿赂。
张光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光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光辉简历
张光辉,男,汉族,1959年5月出生,江苏常州人,大专文化,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6月起,历任武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局长;2002年6月,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2003年5月,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2004年12月明确副处级);2006年10月,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2009年4月,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2014年6月,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2019年6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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