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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池塘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性标准 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硬支撑

2021年10月30日 10:19:57 来源: 中国经济信息社江苏中心

  10月29日,“全面推进池塘生态化改造 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新闻发布会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举行。会上解读《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以下简称“《标准》”),为推动江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提供硬支撑。

(发布会现场)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深入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6月3日,江苏正式发布《标准》,并于8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新(改、扩)建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现有池塘养殖尾水排放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标准》是江苏省首个、全国第二个池塘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性标准,共分8个章节,适用于养殖水面百亩以上连片池塘、单个养殖主体水面大于50亩的池塘,以及工厂化等其他封闭式养殖水体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放;对淡水养殖、海水养殖池塘的尾水排放限值及要求,尾水监测方法、结果判定、监督与实施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其中,指标的排放限值总体严于行业标准,既符合江苏池塘养殖的实际、又兼具前瞻性、合理性和普适性,为江苏推进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提升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张建军表示,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以更强力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考核,高位推动池塘生态化改造;以更精准的工作举措,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分解任务狠抓落实,综合施策提高质量,高效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以更务实的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加大标准宣贯力度,高质保障池塘生态化改造;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落地落细、取得实效,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推动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江苏是渔业大省,池塘养殖是江苏渔业生产的主要方式,也是江苏水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保障。2020年江苏水产养殖面积898万亩,水产品总产量490万吨,渔业产值1774亿元,分别位居全国第三、第五和第一,淡水渔业产值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全省池塘养殖面积520万亩,池塘养殖产量287万吨,均约占全省水产养殖面积和水产品产量的60%、全国池塘养殖面积和池塘养殖产量的11%,面积和产量分别居全国第二、第三。江苏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和水产养殖标准化工作,截至目前已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地方标准47项,其中水污染排放和治理相关地方标准25项;发布水产养殖地方标准139项,其中池塘养殖地方标准32项。(沈璇)

[编辑: 张本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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