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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在全省首家实行四级土地“田长制”

2021年10月25日 10:10:23 来源: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探索实行土地“田长制”。近日,所辖东海县制定出台《田长制实施意见》,在全省首家实行四级“田长制”,进一步夯实土地保护责任。

  实行党政同责、分级设立田长。其中县级设立一级田长两名,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各设立二级田长两名,由各自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村(社区)各设立三级田长一名,由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村民小组组长任四级田长。建立起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

  落实制度保障,强化立体巡查。建立耕地保护四级立体动态巡查责任机制,即一级田长每季度巡查一次,二级田长每月巡查一次,三级田长每周巡查一次,四级田长三天巡查一次,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巡查台账和零报告制度。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的监督职能,就耕地保护工作提出科学合理建议、意见和批评。此外,《意见》还推行《举报奖励制度》,各级田长均公布本辖区的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举报,实行全天受理。建立耕地保护征信“黑名单”制度,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制裁,涉嫌犯罪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提升工作成效,增强科技支撑。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耕地保护信息化步伐。依托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体系,强化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视频监控、社交网络和地面采集技术,丰富国土空间数据来源,构建多源、多类、多态和多时相特征的耕地保护大数据,并通过数据汇总归类、汇总,比对,筛选疑似问题线索,及时发出预警,有效加以防控。同时,还强化综合运用“综合监管平台”“实地核查系统”“实时监管”等执法平台,构建“互联网+”智慧耕地动态监测体系,形成常态下的耕地保护信息化架构,可以有效地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提前防控,提升耕地资源监管效能。(赵保新 窦倩)

[编辑: 沙佳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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