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海门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任智峰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两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
2020年5月28日,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其妻子顾某某)途经张謇大道路段时与江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李某夫妻二人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江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双方未能达成诉前调解协议。案件受理后,任智峰仔细翻阅案卷,拟定庭审提纲,通过庭前证据交换固定双方有争议及无争议的证据及事实,归纳双方争议的焦点。庭审中,任智峰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整个庭审节奏分明、思路清晰,并当庭作出宣判。
近年来,海门法院积极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今年1至9月,入额院领导人均结案数94.67件、庭长人均结案数量181.25件,均位列全市第一,充分发挥了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带头作用,有效带动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兰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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