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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长三角10个城市先行试点

2021年10月21日 10:07:48 来源: 苏州日报

  原标题:首次申领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今日起长三角区域苏州等10个城市先行试点

  10个试点城市

  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 免收工本费

  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办理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有关部署要求,在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决定自10月20日起启动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苏州为首批10个试点城市之一。12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全面实行“跨省通办”政策。

  首批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试点启动后,上海、浙江、安徽两省一市户籍居民,在江苏省南京、苏州、盐城3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江苏省户籍居民到上海,浙江嘉兴、绍兴、台州,安徽合肥、黄山、宿州7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不能办理。

  年满16周岁申请人须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公民须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办理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据公安部门介绍,试点全面推开后,将与江苏省现有的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省内通办”,以及换、补领“跨省通办”业务形成补充。在试点基础上,12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全面实行“跨省通办”政策,届时江苏省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户政办理大厅将全面受理长三角区域身份证异地首次申领和全国身份证“跨省通办”换、补领业务。(璩介力 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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